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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低绩效员工,HR如何合法降薪、调岗或辞退,避免劳动纠纷?

时间:2025-12-23人气:作者: 苏州股票配资

<苏州股票配资>面对低绩效员工,HR如何合法降薪、调岗或辞退,避免劳动纠纷?

面对工作能力不行、不胜任工作的员工,企业能否直接降薪、调岗或辞退?

降本增效是企业经营永恒的主题,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,如何建立低绩效人员退出机制,从而激活员工个体,提升组织绩效,是一个重要的选项。

HR如何理解低绩效人员退出的底层逻辑和核心内容?如何正确操作才能避免劳动纠纷?善世集团通过本文带你来了解。

01

想要清退低绩效人员,先来区分这两点

法律赋予企业可以单方变更、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:

然而,很多HR缺乏基础的法律常识,当我们因为企业发展需要,不得不清退一批低绩效人员时,务必要理解劳动合同变更、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。

1、有关劳动合同的变更

因为员工的工作能力、业绩,企业计划对员工进行降薪、调岗、调整工作地点、待岗等措施,均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,需要企业依据法律规定,或者双方的约定进行,无论是事前或者事后的约定。

2、有关劳动合同的终止、解除

(1)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单方不续签;

(2)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企业通过协商一致、无过失性辞退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来解除劳动合同。

02

低绩效人员退出机制的主要做法

(一)降薪

从法律规定来看,法律对于劳动报酬的干预并不多,仅限于最低工资标准、各类假期工资、加班工资的计算、工资支付的形式和时间等劳动基准方面的规定,更多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工资分配的方式和方法。

低绩效人员退出机制_企业如何处理不胜任员工_劳动合同40条 解读男

因此,对于员工工作任务的完成程度与薪酬待遇之间的关系,需要双方事先约定调整的规则,比如,降低一定的比例或具体额度,无论调整的是基本工资、或奖金、绩效工资都需要遵循这样的逻辑。

法律对于劳动报酬调整的判断尺度,主要依据的就是企业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,制度的内容越是清晰、具体,越容易避免分歧、争议,反之适用时越容易发生分歧。

尤其在制定奖金、绩效工资支付规则,既要有肯定的支付条件,又要有否定的支付条件,还要与组织绩效、团队绩效、个人绩效直接相关联。

(二)调岗、降职

从工作内容的角度,包括减少工作量、另行安排工作、不安排任何工作(待岗)三种场景。

其中,减少工作量、不安排任何工作(待岗)应当符合双方事先的约定,反之,则存在剥夺劳动条件的可能性,从而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。

另行安排工作时,应当注意前后工作之间的关联性,即类似岗位。对于工作内容的调整主要有两种渠道:

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绩效考核,可以通过俗称的绩效考核任务书、按照民主程序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并向员工公示、告知来落地。

(三)调整工作地点

对于工作地点的调整:

企业在制定低绩效人员退出机制需要调整工作地点时,注意与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,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及低绩效人员退出的政策来调整工作地点,通常容易获得法律的认可和支持。

当然,按照场景二来操作绝大多数时候是具有可执行性的。

(四)待岗

待岗是企业常用的措施,包括安排员工回家等候安排,安排员工每天到企业报到等候工作安排。

(五)辞退(劳动关系终止)

分两种场景:

一是2008年之后签过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工作不满10年的,低绩效人员劳动合同期满之时,企业可选择不签劳动合同。

低绩效人员退出机制_企业如何处理不胜任员工_劳动合同40条 解读男

这时候需要注意的是,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合同期满,并非是员工低绩效,因为法律上合同期满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,而员工低绩效不是法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事由。

二是2008年之后签过2次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即员工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若员工出现不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仍然不胜任工作时,企业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。

很多HR的问题又来了

什么才叫不胜任

员工不同意在考核结果上签字怎么办?

其实,低绩效、绩效处于末尾,不等同于法律上的不胜任。法律上的规定是,劳动者不能完成相同或类似岗位的工作量或者工作任务。无论是哪一种,如果属于可量化的范畴,应当遵循SMART原则来设定对于工作量或工作任务的评价。

如果这样员工还不签字,企业可在规定中声明:劳动者如对考核结果不认可,应在XX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申辩,逾期不申辩则视为接受考核结果。

如此一来,即使员工不签字,但裁判机构仍然视其同意考核结果。

同时,对于考核的标准,考核结果与不胜任的关系,企业考核做依据的员工行为依据、调岗或培训等均需要保留相关的记录、痕迹。

(六)辞退(劳动关系解除)

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,是实践中最常见、最常用的退出路径。根据依据、程序不同又可以分为: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,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。

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,是最难走的退出路径。对于通过剥夺员工办公条件等措施,引导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对于关注合规的企业,这是一条不能选择的退出路径。

03

HR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
(一)保留记录无论是绩效考核,亦或是岗位聘用,对于工作量或工作任务的确认,应当是企业和员工互动之后形成的内容,并非是企业单方的通知或安排,比如,有员工签字确认的记录,或者有员工通过邮件、系统上报的记录等。

(二)过程管理

有定期的反馈机制,由员工通过工作汇报、述职报告、自我评价等形式进行,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管理过程,并非是周期结束之前的一次管理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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